为切实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领导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 莹(党组书记、院长)
副主任:徐 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田 健(党组成员、副院长)
蔡丽娜(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卫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许卫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宋志军(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明弟(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成 员:刘 洪(监察室主任)
王英元(政治处副主任)
孟 艳(办公室主任)
邹昌政(研究室副主任)
兰 健(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
刘建华(民事审判法官代表)
田文军(刑事审判法官代表)
陈洪伟(行政审判法官代表)
李福柱(执行局法官代表)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职能是:
(一)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
(二)组织对法官或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
(四)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予以救助;
(五)帮助法官依法追究侵犯其法定权利者的责任;
(六)统筹安排为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七)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
(八)督促对本院安全检查设施、防护隔离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全保卫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九)统筹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身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十)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
(十一)其他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事务。
梨树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3日
主题词:法官 权益保障
梨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25份)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2 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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