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535件,结案5986件,结案率为91.6%。
(一)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切实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梨树”建设。正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15件,审结335件,判处罪犯385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审理了计英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马晓东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案,魏建华贩卖毒品案,崔国志、肖加仁销售不符合安全食品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全力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加大对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力度,依法对2名未成年人判处了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梨树”建设。2017年,县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59件,审结2733件,调撤结案1458件,调撤率为53.13%;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结涉企案件146件,慎用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为困难群体减、缓、免诉讼费30余万元;把债务、婚姻、赔偿、劳动争议等多发性案件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各种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劳动关系,依法稳妥地审理了刘金山等45人诉四平市梨树灌区管理局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已审结的41件全部以调解撤诉结案,避免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涉农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22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66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全力维护公共利益,依法审理了公益诉讼案件3件;自觉服务和支持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介入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工作,依法裁决强制执行13起,做到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达到裁决一案、规范一事、引导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如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以及县看守所所长、辽河农垦管理区人力资源局局长出庭应诉,实现了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
全力强化执行工作,促进“诚信梨树”建设。201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97件,执结908件,执行回款2450余万元,实施查扣措施1200余次,查、扣、冻被执行人财产800余万元,网上拍卖33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5人次,罚款拘留100余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并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贷款等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在51个生产生活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5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威慑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多次开展执行攻坚活动,使多起陈年复杂案件陆续得以执结,妥善对多起村民哄抢土地事件进行了集中执行,避免了群体性事件,成功执结了一起广受关注的交通肇事积案,并当场履行赔偿款22万元。在集中执行攻坚会战期间,省、市、县多家媒体报道了我院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成果。2017年10月20日,市人大副主任姚令军来我县视察,对县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具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消除思想顾虑,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实行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按照有利于保障审判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要求,调整机构设置,优化人员结构,综合考虑职能相关性,合理整合职能交叉重叠、业务相近、人员较少的非审判业务机构,撤并与审判机关职能无直接关联的机构,杜绝1人或2人庭(室)现象,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削减为10个。通过撤并整合,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权限更加清晰,人员分工更加明确,工作运转更加高效,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以“独任法官—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为基本架构的定案把关机制,成立刑事、行政、民事、家事、审判监督等18个审判团队,优化法院内部各主体的审判职责与管理职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和落实审判团队、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对各层级、各环节的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作出全方位、系统性的规范,院领导、庭长对审判结果进行监督和责任倒查,确保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既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又做到“放权”而不“放任”,确保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依法公正行使审判职权,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若干意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办理小额诉讼、督促程序、刑事自诉等简易民商事和刑事案件。全年共受理刑事速裁案件111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6.7%,结案110件,结案率为98.2%,由于全流程采用了简化的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只有5.8天,部分案件从庭审到宣判仅用10分钟,息诉服判率为100%,上诉率为0;民事速裁案件共受理216件,结案214件,结案率为99.1%,案件类型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主要适用于督促程序(支付令)、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去掉举证期和答辩期,平均审理期限只有7.5天。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使简易案件得以速裁审理,实现“程序简化、文书瘦身、效率提升、公正提速”,既有效缓解“案多人少”难题,又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多元化需求,高质高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司法改革、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县法院积极打造面向法官、当事人和律师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把诉讼活动和管理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现已建成集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无纸化网上办公、网络视频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网络应用体系,开通了移动办公终端,促进了审判业务、法院管理与信息化应用的深度融合。实现网上立案836件,其中47件为网上缴费,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
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年公开审判信息4000余件,公开执行信息2000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549篇,全部审判流程和案件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外,全部在吉林司法公开网予以公开。
开展网上庭审直播。为了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年初,在原有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基础上,开通了网上庭审直播系统,庭审现场可通过新浪网进行同步直播,全年共直播案件256件,录播1200件,进一步促进了阳光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地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定格在了过去式;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工厂社区,就地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1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3.4万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政法干警执法引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警示名单”管理制度》,严控新访案件发生;坚持层级预约接访制度,做到院领导接访常态化,一年来,累计接待各类来访群众三百余人次;采取分流、稳控、救助、终结等措施,妥善化解信访案件32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抓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推进改革创新,全体法官干警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培养专家型法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鼓励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全年选派干警参加业务培训60余人次,全面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
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向黄大年、黄志丽等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共有3个集体、28名干警受到国家和省、市、县级表彰,其中荣立个人三等功7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人,孤家子法庭庭长孙海鑫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整治“六难三案”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行动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工作,对审判纪律、司法作风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狠抓各项纪律规定贯彻执行。年初以来,没有发生干警违纪问题,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五)以促进公正司法为目的,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高度重视,及时向代表反馈案件情况,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听证、参加庭审旁听、现场监督强制执行措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32名,全年参加陪审各类案件699件,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认真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确保律师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的知情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等执业权利,设立律师工作室,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加强民意沟通和舆论引导。开通网络举报平台,及时收集研判网络舆情;开通微信公众号,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的极大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法官的思想观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个别案件的审判质效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涉诉信访联动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当事人违法闹访、侮辱诽谤甚至伤害法官等损害司法权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人才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日渐凸显,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争取各方的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形势催人奋进,使命必须担当。2018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弘扬“务实创新、求富图强”的梨树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打造平安梨树、和谐梨树、法治梨树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把握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完全融入审判工作,教育广大干警始终铭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全力以赴保障经济发展。强化大局和担当意识,围绕县委提出的“四梨融城、四业并举”和“四个梨树”一体化建设主线,深刻把握新时期全县工作重点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环境资源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梨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尽心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对重点犯罪、多发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震慑效果,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高举反腐利剑,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健全诉访分离制度,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好。
四是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全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司法改革进行深度融合,让现代信息技术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提高审判质效;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力度,让审判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等诉讼制度,实现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正;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举措,全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实现让人民群众能兑现的公正。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把大部分人力资源配备到审判执行一线,完善以审判团队为管理单元的运行机制;统筹考虑司法职能和办案需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建设家事审判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放权与控权”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机制,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确保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六是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长抓不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管党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狠抓司法廉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增强司法能力为方向,进一步推进“六型机关”建设,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提出了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征程,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更加美丽、幸福的新梨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