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10个: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依法做好登记立案和繁简分流工作(不含人民法庭);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排期和分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负责案件移送和其他法院委托送达工作;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工作;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及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对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再审。
(二)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劳动争议、房产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及院长交办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四)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五)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六)执行局
主要负责:依法执行由本院作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支付令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接受委托和指定管辖的执行案件;处理执行工作请示事宜;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完成上级法院法警支队交办的各项工作;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政治部
主要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工作;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党组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记功奖励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呈报工作;协助上级法院组织初任法官考试工作;负责本院审判改革的调研和指导工作;负责书记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主办和编发相关刊物,撰写简报信息、工作报告、领导讲话。
(八)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负责文件制发;负责文秘、机要、安全、保密、信息、接待、档案等工作;负责服装、车辆装备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法院和审判庭建设,制定专项建设实施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申报、管理及分配;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经费计划、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开发、联网管理工作;负责通讯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负责与上级法院通讯网络的规划、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和通讯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负责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督察各类案件的裁判质量和卷宗质量;负责对全院各类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电子卷宗录入、归档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案件进行审限临界警示和督促;负责办理案件延审手续;负责审理或分配本院其他审判部门审理不服本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判决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理或分配本院其他审判部门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案件统计、报表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掌控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负责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调查了解审判工作中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十)审判监督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不服本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主要负责:在本院党组的指导下,负责机关党总委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奖惩及组织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开展各项党务工作;指导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做好党务信息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全院干警的物质文化生活;负责机关党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负责组织和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检查;负责受理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投诉;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党员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院党组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设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完成上级法院法警支队交办的各项工作;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的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派出法庭6个:
(一)梨树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依法审理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侧重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榆树台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依法审理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侧重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孤家子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依法审理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侧重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郭家店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依法审理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侧重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林海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依法审理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侧重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小城子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查询咨询、诉讼费处理工作;依法审理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侧重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1 0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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