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由两名分管副院长牵头,分别组建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民商事、行政、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由分管院长、审判长等资深法官组成,专门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讨论过程和结论记录在卷,虽不作为定案依据,但可供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参考。
在此基础上我院又规定了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合议案件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没有经过同步录音录像的合议意见不允许提交审委会,并与责任追究制度挂钩,彻底解决“合而不议”问题。
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划定案件讨论范围,除法定需要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的案件外,一律不得提交审委会,同时对审委会案件讨论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12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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